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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06/21 詐欺取財等案件

本案為著名之「廣西南寧純資本操作投資案」。
本案三名被告為家人,被告劉某將上開投資案介紹給告訴人,告訴人前往考察後,投資不少金額,因為血本無歸,乃對被告三人提出詐欺告訴。
案經羅律師辯護,一審判決被告三人全部無罪;案經上訴,改判被告劉某違反公平交易法罪刑,得易科罰金,其餘二人無罪確定(請參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2973號刑事判決、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3年金上訴字第395號刑事判決)。